消费税调整:调节还是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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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丰.消费税调整:调节还是增收?[J].四川省情,2006(4):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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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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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消费税,厂商和消费者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从2005年4月1日起,中国现行的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规定进行一揽子调整。十二年前,我国开始设置消费税,它是根据特定的调节目的选择部分产品进行征收,包括烟、酒、化妆品、护肤品、小汽车等十一类产品作为消费税首批应税产品。这次消费税调整,在税目上减少了一项应税商品即护肤品,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五项税目,另外在成品油税目下新增石脑油等五个子目。在税率结构上,摩托车、汽车的消费税率调整的共同取向是“排量导向”,大中排量税率提高,小排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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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消费税 增收 消费者 厂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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