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宪法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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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发强.论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宪法协调[J].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9(5):589-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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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发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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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上海20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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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法包含对国家权力进行分配和保护人民基本权利两方面的内容。在构成国家的地方机关享有部分立法权(尤其是在私法方面的立法权)和司法权的情况下,国内立法冲突和司法冲突本身即是由宪法分权体制造成的。从美国和德国的宪法实践看,宪法审查制度是宪法影响冲突法的桥梁。我国应当建立切实可行的宪法审查制度,完善宪法中协调法律冲突的有关条文,充分发挥宪法在协调、解决我国区际法律冲突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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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 宪法审查 区际法律冲突 冲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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