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国家机构简介(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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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士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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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各邦政府机构印度各邦政府的组成,也是根据议会政府制的原则,其组织形式和职能与联邦的政府机构一脉相承。行政机构邦长:除印度东北地区的阿萨姆、曼尼普尔、梅加拉亚、特里普拉和那加邦共设一名邦长之外,其余各邦分别设有一名邦长。邦长由总统任命,任期五年,但总统可随时将其免职。按照宪法规定,邦长是本邦的元首,行使本邦的行政权。邦长任命本邦部长会议的首席部长,各部长也要由首席部长提请邦长任命。此外,邦长还任命本邦的检察官、邦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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