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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现代法学:为法治探索未来
引用本文:信春鹰.后现代法学:为法治探索未来[J].中国社会科学,2000(5).
作者姓名:信春鹰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    要:西方后现代法学的发端是从后现代主义哲学理念和方法进入法学和法理学开始的。面对 2 0世纪后半叶以来西方法律传统的危机 ,后现代法学向现代法学的基本理念发出挑战 :否定理性个人作为法律主体的存在 ,否定对于法律发展的乐观描述 ,否定法律的普遍性意义 ,否定法律中立的原则。在此基础上 ,文章论述了后现代法学比较成型的三个主要流派 (女权主义法学、法律与文学运动、批判种族主义法学 )的理论倾向和方法特征。文章提出 ,应当认真对待后现代法学 ,因为它不乏针对现实的深刻而犀利的见解 ,不乏提出新问题和新思想的勇气 ,因此 ,它不仅仅是叛逆 ,也是在为法治探索未来

关 键 词:后现代法学  后现代主义  现代法学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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