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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先定后审”弊端
作者姓名:刘汉娥
摘    要:去年七月份以来,在全国人大常委和省、市、县各级人大常委的领导和监督下,对公、检、法、司政法部门各级组织,从中央到地方,开展了“自查”为主、人大常委重点抽查的执法大检查。在检查中我们发现,人民法院部门在审判工作中,不按程序法办事的现象比较严重,由于对审判委员会的职能认识很不一致,直接导致一系列违反审判程序的现象出现,群众有反映,不少司法人员和学者还对此公开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目前有的法院领导已觉察到了,但就整个法院系统来说,触动不大,因而认真总结审判程序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仍然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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