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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初王国行用汉法考论——基于张家山M336律令简的研究
作者姓名:张忠炜  张桑田
作者单位:1.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2. 中国人民大学“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
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重大项目(23XNL008)资助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汉初分封的同姓王国,具有一定的人事权、司法权,职官制度与汉廷相近,有时也会比附汉律令进行定罪量刑,但并不意味着王国有制定法律的权力。对此种种自治权,不宜过分夸大:无论是从名还是从实的角度看,皇权政治一直存在并占据上风,尊卑上下的等级关系也确定无疑。从朝廷颁行的律令看,汉法通行于天下,王国并非是法外之地,更非独立的主权国家;从汉文帝即位以来,朝廷对王国的控制与防范也在不断强化。秦汉之际,封邦建国屡屡再现,是封建观念意识的外在体现,同时也是尝试重建旧制的新实践。

关 键 词:郡国并行  《汉律十六章》  《功令》  一用汉法  《等齐》  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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