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宋代理学家基于“体用一源”“理事体用”的理学观念,创成了义理史学,明确了“经经史纬,故分体用;经史不离,是为一源”的经史关系,彰显出“由体贯用,以理统事,义理为先,不废史传”的内在精神。按照理学“即天视人”和“即人视天”两种理论模式,义理史学形成了两种著作类型。一种是以胡宏《皇王大纪》为代表的叙述型史学,运用理学中的宇宙发生论和天道运行论,采取“化经为史”的方式,建构出整体性的上古三代史。另一种是以胡寅《读史管见》为代表的评骘型史学,依据理学中的心性工夫论和政治社会论,采取“以经断史”的方式,对战国以后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合理性作出评价。湖湘学派的主要学术贡献之一,就是推动宋代义理史学真正发展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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