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探大庆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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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曦.浅探大庆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制[J].大庆社会科学,2021(1):8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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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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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大庆市委党校,黑龙江 大庆 163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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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0年度黑龙江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重点调研课题"大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规制研究"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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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和保护,加强草原、森林、河流、湿地、湖泊、海洋等自然生态保护."1]以上一系列论述体现了当前国家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切关注,这其中也包含湿地生态.对于正处于转型发展期的大庆市来说,进一步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不仅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发展大有裨益,也将助力大庆打造"油城"到"游城"的亮丽生态名片.从法治视角出发,分析大庆湿地对城市发展重要意义,总结我市湿地保护面临的法治问题,探求法治举措,为大庆市湿地保护提供更为全面、具体、完善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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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湿地保护 法律规制 地方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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