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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摘    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国有大中型企业 富余人员 改制 主业 辅业 职工安置工作 劳动关系 再就业 社会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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