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会与法律——涂尔干的法社会学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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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峰.个人、社会与法律——涂尔干的法社会学思想[J].重庆社会科学,2005(3):107-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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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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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社会学系,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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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一位实证主义社会学家,涂尔干对法律问题投入了极大的关注。他围绕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社会整体论,从功能分析的视角,对犯罪、失范和越轨等法律问题进行了独特的探讨;并依据社会团结的不同形式,将法律分为压制型法和恢复型法;基于此种社会学思路,他还对法律与道德这两种社会秩序的控制方式进行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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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人 社会 功能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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