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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社会与法律——涂尔干的法社会学思想
引用本文:李峰.个人、社会与法律——涂尔干的法社会学思想[J].重庆社会科学,2005(3):107-109.
作者姓名:李峰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社会学系,上海,200042
摘    要:作为一位实证主义社会学家,涂尔干对法律问题投入了极大的关注。他围绕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社会整体论,从功能分析的视角,对犯罪、失范和越轨等法律问题进行了独特的探讨;并依据社会团结的不同形式,将法律分为压制型法和恢复型法;基于此种社会学思路,他还对法律与道德这两种社会秩序的控制方式进行了阐述。

关 键 词:个人  社会  功能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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