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陪都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一种特殊意义的社会建制,其管理体制(官制)亦具有特殊性。陪都留守官制是中国古代陪都官制的主要特征和核心。中国古代陪都留守官制经历了一个现象出现期、制度确立期、彻底职官化和两京双套制时期。从先秦到汉晋是陪都留守官制的发生期,西周为陪都官制之始,直至东汉末期出现了陪都留守,预示着陪都留守官制向着新阶段发展。经过南北朝的酝酿,隋唐时期正式建立了陪都留守官,陪都留守官制进入了建置时期。宋元时期,陪都留守官制进入彻底职官化时期,陪都留守具有了较完备的管理机构——陪都留守司。明清时期,陪都留守官出现了两京双套制,演变为与京师相似的一套官制,是陪都留守官制进一步独立发展完善的阶段。对于陪都留守官制的梳理与总结是中国古代陪都史乃至官制史研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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