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论信息犯罪的刑法回应——兼评《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立法条款
引用本文:王启欣,王肃之.试论信息犯罪的刑法回应——兼评《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立法条款[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658-664.
作者姓名:王启欣  王肃之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    要:信息犯罪在行为方面、主观方面、结果方面都体现了多元化的特点,给刑法提出了新的挑战。《刑法修正案(九)》对于信息犯罪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增设有关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的规定、增加单位犯罪的有关规定,但是也有一定的不足。回应信息犯罪,刑法需要注重对新犯罪行为的纳入、注重对犯罪结果多元化予以回应、为过失信息犯罪预留必要的立法空间。

关 键 词:信息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  网络服务提供者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