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合同法管理性强制规范与效力性强制规范的区分 |
| |
引用本文: | 曹帅.浅析合同法管理性强制规范与效力性强制规范的区分[J].南方论刊,2012(6):44-45,39. |
| |
作者姓名: | 曹帅 |
| |
作者单位: | 西安政治学院研究生管理大队,陕西西安,710068 |
| |
摘 要: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强制性规范区分为管理性强制规范和效力性强制规范。目前,对于二者的区分仍然存在较大的分歧和争议。本文从二者的概念出发,提出可以从强制性规范的目的、对象、直接针对性、利益保护和必要性等角度进行区分,同时指出该区分在理论上存在的缺陷和实务中存在的难点,进而加以补正,以期更好地实现司法机关对合同效力的审慎认定。
|
关 键 词: | 强制性规范 管理性强制规范 效力性强制规范 合同效力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