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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崇川:法院增设社会工作科
引用本文:丁国锋,樊嵘,顾建兵.南通崇川:法院增设社会工作科[J].中国社会导刊,2011(27):4-4.
作者姓名:丁国锋  樊嵘  顾建兵
摘    要:9月1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崇川区人民法院增设社会工作科的申请正式批复,明确社会工作科为法院内设机构,专门负责处理法院工作涉及社会事务和群众利益的事项。据悉,该法院增设社会工作科在全国法院尚属首例。 近年来,崇川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确立了司法社会化工作思路。

关 键 词:人民法院  社会工作  南通市  社会管理创新  机构编制  内设机构  群众利益  社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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