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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权力的制约
作者姓名:杨钊
摘    要:一权力没有制约就会产生腐败。这是公认的政治学“铁律”。过去,我国对权力的制约主要是通过行政命令、思想政治工作或大规模的群众运动等方式实现的。不可否认,这种制衡机制在“以阶级斗争为纲”、单一计划经济体制的年代是有效的。但是,当我们今天把经济建设作为工作中心、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发生深刻变化之时,这种制衡机制的效力则变得越来越低。面对政权机关和公务人员中出现的腐败现象,“不准”、“严禁”等等行政命令收到的效果往往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总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制衡方式不能有效地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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