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道德的契合:“常回家看看”入法之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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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平达 候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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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15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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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农业院校研究生思想道德教育问题研究”(JGXM HLJ2014015);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农村非正式制度与法制建设契合问题研究”(12542008);东北农业大学博士启动基金计划项目“黑龙江省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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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3年7月1日,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始生效,第18条被人们称为"常回家看看"条款,该法条从初见雏形到最终完善,始终饱受热议。"常回家看看"条款兼具法律性和道德性,此条款展示了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和契合,体现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道德观念的淡化以及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文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角度深入剖析该条款的现实意义、存在问题及其实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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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常回家看看 精神赡养 法律保障 法律与道德 孝道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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