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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正义论
引用本文:黄玉顺.孔子的正义论[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0(2).
作者姓名:黄玉顺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哲学系;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金资助,项目名称“中国正义论传统的现代性研究”,批准号:08JA720020
摘    要:孔子正义论是一种关于社会正义的学说,其整体的问题结构是:仁→利→知→义→智→礼→乐。孔子提出了礼有损益,即关于制度规范之变动的思想,认为决定着社会规范建构及其制度安排的乃是正义原则。正义原则实质上是作为良知直觉(知)的正义感的原则化。孔子的正义原则实际上有两条准则:正当性、适宜性(地宜性、时宜性)。孔子认为,社会制度规范及其正义问题的提出,是为了解决利益冲突问题;作为大本大源,仁爱不仅因差等之爱而导致利益冲突,而且由一体之仁而保障利益冲突问题的解决。制度规范的建构还需工具理性(智)的参与。孔子正义论的最终目标是社会和谐,即乐。

关 键 词:孔子  正义论        

Confucius' Theory of Justice
Huang Yushun.Confucius' Theory of Justice[J].Journal of 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2010(2).
Authors:Huang Yushun
Abstract:
Keywords:Confucius  theory of justice  benevolence  justice  ri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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