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
引用本文:李淑敏,李荣启.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J].船山学刊,2005(3):173-175.
作者姓名:李淑敏  李荣启
作者单位:1. 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研究员
2. 中国艺术研究院副研究员
摘    要: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会议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保护'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从这一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保护"是一项系统的文化工程,它包括深入民间的田野考察、清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评定,通过建立数据库等方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档、保存,对其文化内涵、审美价值的探索、研究,对传承人的扶植与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弘扬,以及做好传承中的振兴工作,等等.要做好上述一系列工作,首先就应该树立正确的"保护"理念,坚持正确的"保护"原则.笔者认为,应该遵循以下四条基本原则:

关 键 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保护原则  原真性原则  可解读性原则  整体性原则  可持续性原则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