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会议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保护'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从这一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保护"是一项系统的文化工程,它包括深入民间的田野考察、清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评定,通过建立数据库等方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档、保存,对其文化内涵、审美价值的探索、研究,对传承人的扶植与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弘扬,以及做好传承中的振兴工作,等等.要做好上述一系列工作,首先就应该树立正确的"保护"理念,坚持正确的"保护"原则.笔者认为,应该遵循以下四条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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