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刑法介评之四:刑罚的执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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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崇专.越南刑法介评之四:刑罚的执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广西社会科学,20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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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崇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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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越南刑法典>有关刑罚的执行的规定,不仅彰显出其自身的特点,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可学习和借鉴越南刑法的优点,对我国刑法有关刑罚执行的规定加以完善:在我国刑法典中建构具体的赦免制度;增设缓刑考察机关的"教育"责任和缓刑考验期缩短或延长的规定;在我国刑法典中设置暂不执行刑罚制度;建立假释考验期免除或缩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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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越刑法比较 刑罚执行 借鉴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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