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数字人权”的解构与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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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志强,李越开.再论“数字人权”的解构与追问[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1):7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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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志强 李越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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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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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2AZD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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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数字人权”论争至今,正题与反题的交锋依次聚焦第四代人权、人权的道德基础、人权性质三个争议点。从逻辑顺序来说,判断一项权利是否属于人权,首先要看基于人的本原属性能否推导得出,否则无所谓第几代人权或人权新特征的问题。在人权本原看来,“数字人性”不是人之本性,倘若把“数字人性”视为人权的人性根基,则会导致主体虚化、形态变异、义务扩张的伦理危机。就人权结构而言,“数字人权”的价值证立欠缺最低限度的基础性,政治决断与学术论证的脱离会导致科学性存疑,对“三元结构”的突破不利于规范体系的稳定性。“数字人权”话语表达的逻辑、理论和知识生产存在着不自洽、不自信、不自主的缺陷,即因果倒置、路径依赖和重复生产。因此,对于数字科技与人权的复杂性关系,仍需从人权本原、人权结构、人权话语等多元视角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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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数字人权” 人权 人权本原 人权结构 人权话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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