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他为前子女治病欠下的债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摘    要:正问:张某是一家单位的职工,离婚后与我结婚。婚前张某与其前妻所生的13岁的女儿玉玲随其无固定工作的母亲共同生活,张某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可自玉玲上中学以来,张某除每月支付抚养费外,还额外为其支付学费。前不久玉玲生病住院,他竟为其欠债支付了一万多元医药费。因为这个我们常常争吵,最近我要与他离婚,他表示

关 键 词:夫妻共同债务  抚养费  支付  未成年子女  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夫妻共同财产  治病  固定工  医药费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