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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律师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社会责任
引用本文:顾永忠.论律师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社会责任[J].河南社会科学,2008(1):93-97.
作者姓名:顾永忠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北京,100088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4BFX051)
摘    要:律师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虽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但成为一种正当的社会职业,受到社会的尊重和国家的认可,不仅得以长期生存,而且获得稳步发展,则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推翻封建专制统治,创立民主、法治国家以来的产物。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还义不容辞地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社会责任。律师作为当今社会管理活动中的一种正当职业,其正当性基础就在于,不仅社会有需求而且国家有需要,并集中表现为它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从追求目标来看,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虽属不同的法律职业,但在追求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上,目标是完全一致的。

关 键 词:律师  法律服务  社会公平  正义
文章编号:1007-905X(2008)01-0093-16
修稿时间:2007年11月8日

On the Lawyers' Social Responsibility to Safeguard Social Equity and Justice
Gu Yongzhong.On the Lawyers' Social Responsibility to Safeguard Social Equity and Justice[J].Henan Social Sciences,2008(1):93-97.
Authors:Gu Yongzho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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