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合作银行的业务管理创新 |
| |
引用本文: | 李绍平,吴景杰.论农村合作银行的业务管理创新[J].理论界,2002(6):40-41. |
| |
作者姓名: | 李绍平 吴景杰 |
| |
作者单位: |
|
| |
摘 要: | 《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在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已经商业化经营的农村信用社,经整顿后可合并组建成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性质是股份制的商业银行,与城市合作银行一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要求设立。 《决定》明确指出了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过程,是由“低级”信用社逐步发展到“中高级”的合作银行,提出要在机构的规模与层次上实现组织、管理体制的创新。在全球一体化、国际化浪潮的冲击以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前提下,在我国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从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实际出发,借鉴国外选进经验,依据国家大政方针、改革创新,按照股份合作制原则建立农村合作银行。建立农村合作银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事
|
关 键 词: | 农村合作银行 业务管理 创新 中间业务 金融工具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