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是"制度缺陷"还是"理性选择"——构建CEPE"争端解决机制"的理论与实证分析
引用本文:王春婕.是"制度缺陷"还是"理性选择"——构建CEPE"争端解决机制"的理论与实证分析[J].山东社会科学,2006,22(12):36-40.
作者姓名:王春婕
作者单位: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摘    要:CEPA的签署预示着中国经济区从自然的融合迈向制度化融合的重要起步,是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一座"里程碑".然而,作为我国区域经济合作的首次尝试,在CEPA中既没有规定争议解决的程序规则,也没有设立负有争议解决的司法或准司法职能的常设或临时机构,即争端解决机制付诸阙如,这究竟是一种"制度缺陷"还是"理性选择"?

关 键 词:争端解决机制  模式选择
文章编号:1003-4145[2006]12-0036-05
修稿时间:2006年8月21日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