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社会救助制度改革融合了慈善组织增能参与的深刻意蕴。为推动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更加贴近顶层制度创设以及充分发挥其功能价值的目标,基于浙江、河南、四川、江苏四省份的实地考察,发现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具有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挖掘和定位社会救助对象、供给救助服务需求、激活存量救助资源、构筑包容发展型救助、完善救助闭环等功能价值。同时,针对慈善组织参与环节中面临的主体整合、功能整合和资源整合等问题,需从效用机制角度进一步优化慈善组织参与的引导机制、支持机制、鼓励机制和衔接机制,从基层经办方面积极推动现有救助工作流程创新,使社区慈善组织和社会企业等有效参与主体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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