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及汉初治狱之吏的法律责任及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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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温俊萍.秦及汉初治狱之吏的法律责任及惩处[J].南都学坛,2023(6):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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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温俊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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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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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出土律令与秦代官吏管理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1CZS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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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秦及汉初的治狱之吏既包括监管监狱之吏也包括断狱执法之吏。断狱执法之吏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违令、获得辞证违令、破坏或毁灭证据、治狱稽迟、审判不当、擅断等。这些规范性或惩罚性律令加强了对治狱之吏的管理与监督,塑造了一支严谨、高效的吏员队伍。同时,也因制度本身细密繁缛,执行过程中存在刚硬有余而变通不足等问题,司法的种种弊端在汉代逐渐显现,其中的大部分为后世所调和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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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秦及汉初 治狱之吏 法律责任 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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