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的诏事、诏使与诏吏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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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绍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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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市社会科学院科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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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汉代官吏管理制度新探”,项目编号:22FZSB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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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出土秦器物铭文和封泥中有“诏事”或“诏使”“诏吏”二字,辨析众多隶释意见,实指同一职官。一般认为诏事是负责管理制造器物的职官,与属邦有关。但从职官命名原由来看,诏事本职实非负责管理制造器物,而是负责接待来朝聘的诸侯、友邦使者,是典客的属官。秦汉易代,文献和出土材料未见再设诏事之职。由于“诏”字作为皇帝专用的禁忌,“诏事”作为职名并未见有原来意义的设立,而汉代诏使与秦诏事名同实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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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诏事 诏使 诏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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