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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的诏事、诏使与诏吏辨析
作者姓名:谢绍鹢
作者单位:厦门市社会科学院科研部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汉代官吏管理制度新探”,项目编号:22FZSB019;
摘    要:出土秦器物铭文和封泥中有“诏事”或“诏使”“诏吏”二字,辨析众多隶释意见,实指同一职官。一般认为诏事是负责管理制造器物的职官,与属邦有关。但从职官命名原由来看,诏事本职实非负责管理制造器物,而是负责接待来朝聘的诸侯、友邦使者,是典客的属官。秦汉易代,文献和出土材料未见再设诏事之职。由于“诏”字作为皇帝专用的禁忌,“诏事”作为职名并未见有原来意义的设立,而汉代诏使与秦诏事名同实异。

关 键 词:诏事  诏使  诏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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