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基于碳市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不断变革的现实诉求,碳排放数据信息虚假报告违法行为必须得到有效遏制,以此完成由“以罚代管”到“明罚敕法”的锐变。碳市场数据报告责任追究的罚则设计应当与碳市场的政策变化相契合,立足于碳排放数据信息报告的不同阶段,强化多元处罚方式与规则的协同性与功能性,从强调“惩罚失当”过渡到侧重“奖罚分明”。研究指出,应当整合完善碳市场监管规则体系,提升位阶效力,对现有处罚方式的局限性予以补强;监管主体通过设置处罚合理梯度,构建最优威慑体系,进而促导行政执法效能合理化与责任增效体系的形成;扩张和强化司法权来化解行政失灵,完成从法律定性判断到处罚定量分析的转变,终而实现对碳市场的良法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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