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刑事和解检察监督的主要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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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申燕.试论刑事和解检察监督的主要原则[J].决策与信息,2013(10):21-21,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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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申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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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门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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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和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节约国家司法资源起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应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的职责,兼顾好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国家三方之间的利益。刑事和解的检察监督应根据刑事和解本身的特点,从实际出发,依法监督、理性监督、协商监督,让刑事和解制度充分发挥恢复正义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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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和解检察监督 依法监督 理性监督 协商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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