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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送达与留置送达的反思
引用本文:江烨秋.直接送达与留置送达的反思[J].决策与信息,2013(10):59-60.
作者姓名:江烨秋
作者单位:海门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直接这迭与留置送达是司法实践中常用的送达方式,其与邮寄送迭、公告送达构成了我国司法送达体系。相对后者而言,直接送达与留置送达仍有许多细节问题需进一步明确和探讨。

关 键 词: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  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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