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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离婚法定理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引用本文:
李莉莎.我国离婚法定理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15(2).
作者姓名:
李莉莎
作者单位:
渝州大学数学系 重庆市
摘 要: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我国现行《婚姻法》所确立的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也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离婚纠纷的基本原则。这项规定,对于提倡以爱情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婚姻道德观,稳定我国婚姻家庭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审理离婚案件的具体实践中,这一标准的不完备性日益突出地显示出来,暴露出种种缺陷和不足。因此,剖析现行离婚法定理由存在的问题,完善现有的离婚立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关 键 词:
婚姻
离婚理由
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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