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的评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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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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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治是人类文明的产物。法治的评价标准众说纷纭,明确其标准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着重要意义,应将良法之治、法律至上、法律平等、司法独立作为其评价标准。具言之,良法之治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至上要求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与权威,法律平等要求权利义务一致、平等保护、反对特权,司法独立要求司法权只服从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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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 评价标准 法律平等 司法独立 |
On Evaluation Criteria of Rule of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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