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和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超龄人员参保政策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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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曲颖.灵活就业和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超龄人员参保政策解答[J].天津社会保险,2015(2):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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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曲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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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4年以来,天津市陆续出台了"进一步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和"解决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超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问题"惠民政策,扩大了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近期有很多读者朋友来信想了解新政策的具体内容,现予以解答。1.哪些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答:年满1 6周岁起至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在天津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包括天津市和外省市城镇户籍、农业户籍人员),均可在天津市个人缴费窗口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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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工养老保险 连续工龄 灵活就业人员 城镇企业 基本养老保障 参保缴费 法定退休年龄 年满 个人原因 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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