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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的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市场化组织程度
引用本文:洪英士.发展新的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市场化组织程度[J].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03(4):37-41.
作者姓名:洪英士
作者单位:厦门市委农办,福建,厦门,361000
摘    要:文章从理论分析和实践考察相结合的角度,分析了发展新的合作经济组织、提升农民市场化组织程度的重大意义,总结出我国农业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几种类型和发展趋势,探讨了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坚持的几项基本原则,认为这些原则是"市场交换原则"、"自愿互利原则"、"民主规范原则"、"效益原则"和"创新原则",提出了包括"启迪人心、提高认识"、"依托主体、依靠农民"、"深化改革、营造环境"、"制订政策、健全法规"、"精简机构、加强服务"等措施在内的提高农民市场化组织程度的对策.

关 键 词: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原则  对策  市场化组织
文章编号:1000-8780(2003)04-0037-05

Develop New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and Increase the Organization Degree of Farmers in the Process of Marketiz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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