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民法与商法二者关系的研究 |
| |
引用本文: | 于彬.有关民法与商法二者关系的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1(4X):306-306. |
| |
作者姓名: | 于彬 |
| |
作者单位: | 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
| |
摘 要: | 民法和商法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既有密切联系又有一定区别。其区分依据除了要考虑法律的调整对象之外,立法价值取向的差异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民法的最高价值取向是公平,立法上采取的公平优先原则;而商法的最高价值取向则是效益,立法上采取的是效益优先原则。正确认识民法和商法在价值取向上的不同,对于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关 键 词: | 民法 商法 关系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