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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税法中确立“疑税从无”原则的思考
引用本文:魏小雨,岳冰.对我国税法中确立“疑税从无”原则的思考[J].中州学刊,2011(4).
作者姓名:魏小雨  岳冰
作者单位:1. 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武汉430070
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郑州450002
摘    要:“疑税从无”是指对税收征管中的矛盾和疑点保持质疑,该原则具有强烈的客观性,是税收法定主义在实践中的具体演绎,也是税法原则完整性和人权保障价值理念的内在要求.“疑税从无”原则对政府征税权构成制约,使税务机关不能仅依间接资料而推定课税,从而为公民的经济生活和法律行为提供了可预测性和确定性,成为提升税法立法级别的推动力之一.我国税法立法应恪守税收法定的理念,从明确课税要素、在有关税收案件的审判中引入税收判例制度、加大对税收征管行为的司法审查力度和广度等方面确立“疑税从无”原则.

关 键 词:疑税从无  税收法定主义  课税要素  实质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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