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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性质与经费对其提起公益诉讼能力的影响
引用本文:陈灿平,刘雅文. 消协性质与经费对其提起公益诉讼能力的影响[J]. 理论与现代化, 2019, 0(5)
作者姓名:陈灿平  刘雅文
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    要:消协半官方性质与经费对提起公益诉讼的有利之处:取证能力更强;不利之处:过度依赖政府拨款、公益诉讼资金申请耗时长,效率低、不利于工作组的建立及灵活开展工作。完善建议:提高消协独立性,扩充消协经费来源,尝试构建公私融合的公益诉讼模式,设立特别的报告制度,加快拨款速度、设立消费者公益诉讼基金、尽快建立专门的公益诉讼工作小组等。

关 键 词:消费者协会的性质  消费者公益诉讼  消协的公益诉讼能力  消协经费

The Influence of the Nature and Outlay of Consumer Association on Its Ability of Initiating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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