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职务过失犯罪预防的法律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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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文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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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华大学,政法学院,吉林,吉林,1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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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运用法律手段预防职务过失犯罪,具有一般方法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基本途径是:通过刑事立法设立危险犯和行为犯,对某些可能引起严重危害结果的行为犯罪化,使刑法提前介入经济和行政管理活动过程,同时,在行政法律体系得构建方面,完善相关行政实体法和程序法,形成同级国家机构间的平行制约关系,强化监督者与被监督者间的监督关系,依靠法律制度建立起有效的预防机制和手段,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阻却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过失行为,从而能够避免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造成公私财产损失和人的生命健康的损害等严重危害结果,实现对职务过失犯罪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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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务过失犯罪 行为犯罪化 危险犯和行为犯 |
文章编号: | 1000-8284(2006)12-0068-03 |
修稿时间: | 200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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