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法治主义和术治主义的比较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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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涅.先秦法治主义和术治主义的比较认识[J].贵州社会科学,19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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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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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海洋学院!316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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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先秦的政治文化思想中,法治主义和术治主义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于两者本质意义的认识,现代以来学术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有本质区别,如梁启超先生曾说:“当时所谓法家者流中,尚有两派与法治主义极易相混而实大不同者,一日‘术治主义’,二日‘势治主义’。”“术盖为法家所最恶。”①持这种观点的人数较少,而且尚未作比较具体的分析工作。另一种观点影响较大,认为两者是统一的,“术”是对“法”的补充和强化,是法治主义历史发展的要求。笔者以为,从思想观点、思维要求和源流关系这些学理上看,两者有本质区别;在当前民主和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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