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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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片冈宽光
,高作宾.美国的行政机关[J].国外社会科学,198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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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片冈宽光 高作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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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从“三权分立”走向“权力共事”美国宪法是根据最严密的三权分立原则制定的。可是,这种说法还不够全面。总统对立法有否决权,他可以通过必要的立法建议参与立法权的行使。反之,议会也有权承认政府任命的高级官员,并依照法律通过设置行政机关,以便深入干预行政权的行使。正因为如此,才能产生汉密尔顿总统的中心主义者和杰弗逊式的议会中心主义者。十八世纪后半期是总统中心主义者统治的时代,十九世纪是议会中心主义者统治的时代。通过从“新政”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复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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