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原则司法功能的限定及实现 |
| |
引用本文: | 陆俊杰.法律原则司法功能的限定及实现[J].社会科学论坛,2014(10):83-88. |
| |
作者姓名: | 陆俊杰 |
| |
作者单位: | [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2]南通大学,江苏南通226019 |
| |
基金项目: |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高校内部规范的法理研究》项目编号:12vjC880068;江苏省教育厅201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法哲学视阈大学校内规则的理论逻辑及其实践机理研究》项目编号:2013SJB820017;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高校规章的生成逻辑与实践机制》项目编号:C-c/2013/01I/005;南通市2013年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南通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战略与路径选择研究》项目编号:2013CNT004;南通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网络舆情法律应对机制研究》项目编号:TFH2014809--的研究成果,并受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资助。 |
| |
摘 要: | 受法律原则模糊性与伦理性、法律文化迟滞和法官职业素养差异的影响,法律原则裁判呈现不确定性、道德化倾向及裁量权滥用的现实忧虑。法治理路下,必须限定法律原则的裁判性、适用条件和适用程序,将法律原则司法适用的权能成文化、法律原则适用内容明确化以及法律原则司法适用严格程序化。
|
关 键 词: | 法律原则 司法 功能限定 法律实现.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