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是认为“对立面的统一就是否定之否定”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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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窦爱兰.列宁是认为“对立面的统一就是否定之否定”吗?[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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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窦爱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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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人认为列宁并没有把对立统一和否定之否定划分开来,而是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对立统一即否定之否定的思想,在把对立统一规定为辩证法的特征、本质的同时,也就把否定之否定作为辩证法的特征和本质,在把对立统一看作事物发展的泉源的同时,也就把否定之否定当成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泉源,在把对立统一规律确定为辩证法的核心的同时,也就把否定之否定规律当作辩证法的核心.果真如此吗?如果认真阅读了《哲学笔记》,对列宁的有关摘录、批注和论述作全面而不是片面、深入而不是肤浅的分析,就可以看出,这种“新探”是站不住脚的.通观列宁的著作,可以看出,虽然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是对对立面的统一和否定之否定的使用,无论从概念的使用还是从使用的场合都是有明确区分的.关于否定观,列宁显然是赞成黑格尔同意斯宾诺莎的观点的,即任何规定都是否定.列宁摘引了黑格尔的一句话:“‘否定的东西同样也是肯定的’——否定是规定的东西,具有规定的内容,内部的矛盾是旧的内容为新的更高级的内容所代替”(第91页).关于对立统一,列宁从黑格尔的逻辑范畴推引过程中特别注意到了黑格尔的对立统一思想:“在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在讲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时,更是明确使用对立统一概念.在《辩证法的要素》中,列宁所列的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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