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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裁判文书语言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作者姓名:吴婉霞
作者单位:甘肃政法学院人文学院 甘肃兰州730070
基金项目:甘肃政法学院青年基金项目研究项目之一。
摘    要:裁判文书的语言应当是经反复权衡斟酌的最精粹的法律语言,能较深层次地反映法院的审判方式和裁判文书的改革成果。然而在现实中,裁判文书语言不合规范的现象普遍存在,极大地影响了文书的质量。所以从句意的严谨性、语汇的标准化和书面化等方面对裁判文书语言的规范化问题加以分析、探讨是很有必要的。

关 键 词:裁判文书  语言  规范化
文章编号:1001-5140(2005)03-0108-03
修稿时间:200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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