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的地方警政管理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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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晋祥.清末的地方警政管理体制[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2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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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晋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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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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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末地方警政始办于各省的省城和重要商埠,多系原有保甲局改编,其中商埠警察以芜湖为最早。统领一省的警政领导机构以直隶警务处为先,后于各省设置巡警道,东三省设置民政司,专管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诸事务。基层的各府、厅、州、县警察机构则由警察局和乡镇警察局来管理。在清末各省中直隶是办警最为出色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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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察 巡警 警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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