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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律抑或宪法性法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宪法考量
引用本文:张震.基本法律抑或宪法性法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宪法考量[J].内蒙古社会科学,2007,28(5):21-25.
作者姓名:张震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摘    要:从宪法的角度考量,《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法律地位应该认定为基本法律。基本法律的认定应该有新的标准。从宪法渊源的角度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属于宪法性法律。但是宪法性法律的提法存在问题。综合多种因素,宪法性法律的概念可以被基本法律取代。

关 键 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基本法律  宪法性法律
文章编号:1003-5281(2007)05-0021-05
修稿时间:2007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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