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违约中的先期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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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雷鑫,王鹏.论违约中的先期行为[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4):2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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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鑫 王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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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林学院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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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情况越来越多。简单的道德的训诫规劝和法律的强制硬堵是不够的,须从更深层次上来探究其发生机理,违约中的先期行为是市场经济应有的现象,违约中的先期行为有它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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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先期违约 先期行为 机理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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