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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本质思考
引用本文:李晓云.民事权利本质思考[J].天府新论,2001(6):59-61.
作者姓名:李晓云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民法学
摘    要:民事权利是民法的核心与基石.民事权利是一种法律权利,它是权利中的私权,由利益、主张、资格、权能和自由等要素构成.关于法律权利本质的理论中的法力说、利益说不能揭示民事权利的本质,而选择说(意思说)符合民事权利本质的特征.民法最为推崇意思自治,民事权利本质是以权利主体意志为中心的选择.

关 键 词:民事权利  法律权利  选择说  本质特征
文章编号:1004-0633(2001)06-00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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