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犯规学的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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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松强.关于建立犯规学的构想[J].社会科学,19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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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松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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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政工程局职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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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犯规学以有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人(以下称正常人)以及人的集合体的所有非规范行为为研究对象,是一门独立的隶属于行为科学范畴的新学科。犯规是人类正常个体和群体所有非规范行为的集合。从时间上说,犯规既可能存在于在职时间又可能存在于非在职时间,从空间上说,犯规遍及人类全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角落。犯规学主要研究人类正常个体的非规范行为,同时也涉及人类群体(这里的群体是广义的社会组织,如集团、家庭、社团组织、国家、国际组织等)的非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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