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茔词”及其文化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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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作新.“坟茔词”及其文化意义[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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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作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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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对墓葬这一文化事象的反映和传承中,形成了一套相关的称述形式,我们即称之为“坟茔词”。考察坟茔墓葬的历史状况,有助于坟茔词的认识;面对坟茔词的训释与考辨,则又可比较具体地认识古代的墓葬以及相关的思想观念。一孟子日:“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所谓委,即弃。《释名·释丧制》说:“不得埋日弃,谓弃之于野也。”到后来,或许见“狐狸食之,蝇蚋姑嘬之”,活着的人于心有所不忍,(?)梩,于是,掩埋死者的“墓”就出现了。考古发掘表明,旧石器时代的山顶洞人已有了掘穴掩尸的意识,新石器时代则更见有集体的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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