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决定通报表彰全省社保机构 |
| |
作者单位: | 《四川劳动保障》记者 |
| |
摘 要: | 最近,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社保机构予以通报表彰。4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向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发出了《关于表彰全省社会保险机构的通知》。《通知》指出,2004年,全省社会保险机构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为已任,加大落实养老保险政策力度,创新进取。扎实工作,实现了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征收130亿元。
|
关 键 词: | 社保机构 政府决定 表彰 通报 社会保险机构 养老保险 政府办公厅 十六大精神 人民政府 《通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